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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谷县林业局致父老乡亲们的一封信,请查收!

2017-3-27 14:01| 发布者: 花眼| 查看: 45| 评论: 0|原作者: 二位

全县的父老乡亲们:

近年来,我县大力实施林业生态建设工程,随着绿地面积的增加,森林防火的任务也越来越重。今年我县气温持续偏高,降雨偏少,森林火险等级高,火险隐患大,防火形势严峻。在此,府谷县林业局向社会发出倡议,大家行动起来,关注森林防火,人人参与森林防火,让青山常绿,让绿水长流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,保护森林资源,防止火灾发生,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希望全县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,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,防止发生森林火灾事故。

一、从现在起到今年5月30日,全县林区及林区周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。

二、不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、森林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风景名胜区;发现他人携带火种的,应及时进行制止;进入林区要听从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劝告。

三、不要在林区内和林地边缘地带吸烟、燃篝火、野炊等。

四、进山上坟祭扫不要烧香、烧纸、烧蜡烛、燃放鞭炮。

五、禁止任何人烧荒地、烧田埂草、在山上烧枯枝落叶。

六、对痴、呆、傻、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,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,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。

七、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,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“12119”,老、弱、幼、病、残者不要参加扑火。

八、违反规定造成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的,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或者监护人的责任。

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,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加强野外火源管理,严防森林火灾发生,切实保护森林资源,维护林区社会稳定,为建设绿色生态府谷,和谐平安府谷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

府谷县林业局

2017年3月25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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