致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一封信
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:
你们好!当前,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,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也呈多发、高发态势。尤其是企业单位的财务人员群体因防范意识相对薄弱,成为诈骗分子的主要目标群体之一,针对财务人员的精准诈骗时有发生,这类诈骗一旦发生,造成的损失相当惊人。犯罪分子会冒充领导(经理、老板)的头像照片和昵称注册微信、QQ等社交软件账号,以领导(经理)的名义与财会人员加好友进行联系。有的甚至会建立微信(QQ)群,同时冒充多名上级领导与财会人员进行联系。虚构一些需要大额资金的场景,要求财会人员进行转账汇款。所以,请你们务必认真阅读此信,增强识骗防骗能力,保护好个人和集体的财产安全。
一、诈骗分子的基本手法和套路
1.盗取工作号。诈骗分子混入财务人员的QQ群、微信群,通过发送木马软件盗窃群中人员的账号、邮箱、密码等重要信息。
2.潜入工作群。盗取账号后诈骗分子会借机潜伏在单位、公司内部工作群里偷看聊天记录,了解、熟悉公司的人员组织架构和业务工作流程。
3.实施诈骗。诈骗分子将自己的账号改为与行政、企事业单位领导相同的头像和昵称、或利用虚拟改号软件,冒充公司老板、负责人向财务人员发送转账汇款指令。利用受害人因为敬畏而不敢跟领导核实信息实施诈骗。
二、有效防范此类诈骗的方法
1.不轻易相信QQ、微信等即时通讯消息,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。转账汇款操作前,务必当面核实或电话联系单位、公司负责人,确认身份和转账汇款事由,对对方提供的陌生账号尤其是私人账号更应该提高警惕。
2.定期对工作电脑和手机进行杀毒、不定期更换密码。尤其是财务人员使用的电脑应安装必要的防护杀毒软件,不要乱点陌生的链接、网页。
3.加强防骗知识的学习,提高防范意识,注重做好日常通信中的保密工作。在日常工作、生活联系中,应当避免使用邮件、QQ、微信等网络通信工具传送单位、公司重要资料信息,避免信息泄露。
在此提醒广大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、财务人员在平时生活中要学会识别诈骗的伎俩,做到不轻信、不添加、慎转账。不轻信QQ(群)、微信(群)中涉及公司转账汇款信息;不轻易添加陌生QQ、微信的好友申请,特别是涉及领导、公司老板、负责人名字的QQ、微信;慎转账,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,针对微信、QQ要求的转账汇款,必须经过领导、公司老板、负责人当面或电话核实确认。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宣传,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
府谷县公安局
2023年9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