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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话说“吃一堑长一智”,酒驾被查通常都会痛定思痛、汲取教训,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,视法律为儿戏,甚至多次因醉酒驾驶被处罚。近日,新民交警就查获一“任性”男子,二次醉驾刚被拘留释放后不久,第三次醉酒驾驶再被查获。
案情经过
3月5日14时许,新民交警接到报警称,在新民镇二小附近有一辆陕K牌照五菱牌小型面包车驾驶人涉嫌酒驾。接警后,民警立即在该路段将其拦截。检查中,民警发现驾驶人郝某军满身酒气,经检测,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.95mg/100ml,属醉酒驾驶。随后,民警将其传唤至办案区作进一步调查。当民警核查郝某军信息时,发现其于2012年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,2017年再次因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这次属第三次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。据郝某军交代,自己没有固定职业,又酷爱喝酒,平时就经常处于醉酒状态,这次是受酒精刺激,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,现在心里十分后悔。
目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郝某军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,被处以罚款1000元,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案例简评
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,违法信息将被终生记录。本案中,郝某军不仅屡次醉驾被查不改,并且体内酒精含量超出醉驾标准将近3倍,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,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,最终面临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。 来源:府谷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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